福建公司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今年2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采购管理,3月20日,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公司物资部在培训中心举办了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班,福建公司本部相关人员,福建公司系统各直管单位、县公司物流中心招投标管理领导及相关人员150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招标投标领域资深专家陈川生教授授课。陈教授就《条例》出台的背景、立法定位及意义做出了系统的阐述,并结合招标采购工作实际,用丰富的案例,就如何编制招投标文件、规范招投标程序、正确理解《条例》重点条款等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和分析。
通过培训,让大家更加全面地掌握《条例》的实质内容,进一步领会了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出台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和《补充通知》精神,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不断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陈彩红 林凌)
信息来源:福建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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